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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将至莫让孔明灯成隐患 西安有市场仍在销售
2018-02-27 17:07:59  |  来源:西部网  |  编辑:李妍

  元宵节马上就要到了,可能有一些人会选择放飞孔明灯祈福许愿。但由于放飞孔明灯存在火灾隐患,早在2010年,西安市政府就发出过通告,禁止在城市区域内销售和燃放孔明灯。不过记者在西安一家市场里发现,还是有商户在销售孔明灯。

  2月26日,记者分别来到西安东郊的西北商贸中心和义乌小商品市场,在询问孔明灯的销售情况时,商户都比较谨慎。

  记者:“这有没有孔明灯?”

  商户1:“孔明灯没有。人家不让卖,我们也不进。”

  记者:“有没有卖孔明灯的?”

  商户2:“不让卖,国家禁止谁敢卖。”

  而在另一家婚庆礼品店,商户直言有孔明灯,但是得分情况卖。”

  记者:“有没有卖孔明灯的?”

  商户3:“有,但是得从别的地方拉过来。”

  记者:“得多长时间?”

  商户3:“速度快,但是一件400多个,零售不发。以前10个20个可以发,现在公安局管的不行,都发大户,风险比较小一点。卖气球的都有,看他有没有零的。”

  明知禁止销售孔明灯,但这家商户还是在对外销售。随后,记者把这一情况向辖区警方进行了反映。记者了解到,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度,再加上放飞后受在空中飘移不定,容易造成纸质灯罩自燃,火灾隐患极大。一旦孔明灯遇到地铁高架段的接触网,会影响地铁运行。曾经也发生过飘落的孔明灯导致机场发生火灾,飞机被迫改变航线紧急避让的严重后果。

  《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城市重要区域禁售禁放孔明灯(许愿灯)的通告》中明确规定,人群密集的城市广场、各文物景点周边、加油加气站等区域禁售、禁放孔明灯。根据我国《消防法》第46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涉嫌销售孔明灯的店铺经营人将面临行政拘留5到10日的处罚。(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