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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通报八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8-04-17 10:09:03  |  来源:陕西日报  |  编辑:李妍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康市汉滨区职教中心培训部原主任李友根违规套取国家补助金问题。2014年,李友根在负责实施陕西省“雨露计划”贫困生培训项目中,伪造资料弄虚作假,先后套取国家补助金204万元,将其中203.9万元用于其个人酒店装修。2018年2月,李友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处理。

  2.汉中市宁强县铁锁关镇熊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蒋天学违规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12月,蒋天学借保管全村50户贫困户生产发展补助金存单之机,先后将10万元取出,截止到2017年,用于村务支出20611元,个人使用79389元。2018年2月,蒋天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处理。

  3.延安市子长县南沟岔镇东沟河村党支部原书记路宝强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9月,路宝强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3月,路宝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处理。

  4.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上楼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满玲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高满玲利用协助街道办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为其子虚报材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共计22200元,用于其子建房。2018年3月,高满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处理。

  5.西安市蓝田县蓝桥镇柳坪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忠彦违规套取挪用扶持资金问题。2017年,张忠彦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套取扶持资金10万元,用于支付移民搬迁项目工程款。2018年2月,张忠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宝鸡市麟游县酒房镇焦家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同星工作失职致使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问题。2015年12月,王同星审核贫困户时工作不细致,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虚报冒领产业扶贫资金4000元。2018年1月,王同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渭南市澄城县安里镇程家洼村党支部书记权建忠、村民小组扶贫互助协会会计石拴仓、协会监事会主任权金锁挪用扶贫互助金问题。2016年1月,权建忠伙同石拴仓、权金锁弄虚作假,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13.5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8年3月,权建忠、石拴仓、权金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8.商洛市丹凤县商镇北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敏、监委会主任田建设挪用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7月,在周敏、田建设任职期间,该社区挪用县扶贫局拨付的产业到户扶贫资金3.5万元,其中936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贫困户,2.564万元用于支付社区日常开支。2018年3月,周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田建设受到警告处分。(记者 屈荔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