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渭南市创建办获悉,继2015年后渭南市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在5月2日陕西省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上,陕西省委为渭南市颁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证书。
日前,中央文明办发布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全国共确定391个提名城市、直辖市城区、县。渭南市入选。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性最强、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荣誉,反映了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综合实力和市民素质。近年来,渭南市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品位和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奋力实现“政务高效、法治公正、市场诚信、文化繁荣、生活便利、社会稳定、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总目标,确保2020年顺利通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审,成功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