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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十件拒执罪典型案件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8-05-24 15:35:46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消息:5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打击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件”。据了解,三年来,西安市各级法院共拘留1024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299人次,限制高消费14380人次,限制出境3087人次。

  发布会上,还对外发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公开各法院举报电话。西安法院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介绍,此次发布会是西安中院首次举办“打击拒执罪”案件发布活动。三年来,共移送109案107人,实际判处12案12人。两级法院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和信用惩戒,尽最大可能压缩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消费空间,迫使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努力营造自动履行为主、强制履行为辅的执行新格局。三年来共拘留1023案1024人,罚款292案292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299人次,限制高消费14380人次,限制出境3087人次。

  依法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是解决执行难问题最有力的法律举措之一,也是对被执行人最有效的威慑手段之一。执行义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究其原因,是存在侥幸心理和法律意识淡薄。抗拒执行犯罪行为危害甚巨,不仅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人民法院司法权威,也破坏了社会、经济和信用体系的正常秩序。

 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

  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现敦促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义务,特通告如下:

  一、凡在西安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应当在2018年6月7日前自觉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如实申报全部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收、配合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屏蔽执行案件信息。在规定日期内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视情依法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罚,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惩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三、被执行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规避、妨碍和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决犯罪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四、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人民法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供稿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陈岚)

 附:

  举报电话: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87658334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84500843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87627397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81616056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86115501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85233518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86916002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85297487、85289216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81360162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89070296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82728743、82732801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81499810、81499811

  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87181035、87181033

编辑: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