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安排,从6月起至8月,陕西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通过该行动,排查整改一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农村面包车等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面包车通行秩序,努力减少因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健全完善农村面包车基础信息,发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对辖区面包车做到见人见车,与农村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要一并录入系统,纳入日常管理,实施有效源头管控。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乡镇企业等单位,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同时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重点检查遮阳膜颜色深、无牌或粘贴临时号牌的面包车,加大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遮阳膜颜色深、从车外不能看清车内情况的面包车,要进行口头教育,责令驾驶人按照标准进行改正。发现未办理转入的,要提示按规定期限到车管所办理转入,对超过期限未办理的,依法进行处罚。6月1日、6月15日、7月1日、7月15日、8月1日、8月15日是统一行动日,各地要集中警力上路严查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
与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场、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张红中) 5月3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安排,从6月起至8月,陕西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通过该行动,排查整改一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农村面包车等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面包车通行秩序,努力减少因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健全完善农村面包车基础信息,发动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对辖区面包车做到见人见车,与农村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和车主信息全部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要一并录入系统,纳入日常管理,实施有效源头管控。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乡镇企业等单位,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同时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重点检查遮阳膜颜色深、无牌或粘贴临时号牌的面包车,加大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遮阳膜颜色深、从车外不能看清车内情况的面包车,要进行口头教育,责令驾驶人按照标准进行改正。发现未办理转入的,要提示按规定期限到车管所办理转入,对超过期限未办理的,依法进行处罚。6月1日、6月15日、7月1日、7月15日、8月1日、8月15日是统一行动日,各地要集中警力上路严查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
与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场、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张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