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改办)针对部分县(市、区)在落实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西安市临潼区、凤县、旬邑县、华阴市、蒲城县、宜川县、子洲县、城固县、安康市汉滨区、洛南县等10县(市、区)政府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全部整改、彻底整改。
约谈指出,2018年6月上旬,省委督查室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整改办,联合组成4个督查组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国家环保督察办抽查指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移交信访问题、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各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总体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具体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群众信访问题办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西安市临潼区个别采石厂关停取缔未达到“两断三清”要求;凤县对2016年卫星遥感监测的秦岭区域内采石采矿点问题整改还不到位;旬邑县对中央、省委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个别群众环境信访问题未按政府承诺时限整改到位;华阴市秦岭段采石企业、蒲城县部分采石点均存在整改标准不高、生态恢复治理进展缓慢问题;2018年1月至6月宜川县境内仕望河昝家山断面水质类别同比下降严重;子洲县有3家畜禽养殖场未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搬迁或关闭;城固县对汉江段个别采砂场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安康市汉滨区在个别矿山整治中未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洛南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个别群众信访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
约谈要求,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落实难度大、持续时间长、需要上下联动、多部门协力共抓的整改任务,要时刻关注、经常过问、跟踪督办。各地要落实各个相关部门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加快解决各地突出环境问题,对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要依法依规全部整改到位,严防反弹;对非法采石采矿企业清理、生态环境恢复缓慢等突出问题,要痛下决心,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尽快取得整改实效。
会上,西安市临潼区、凤县、旬邑县、华阴市、蒲城县、宜川县、子洲县、城固县、安康市汉滨区、洛南县等10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诚恳接受约谈,坚决正视问题,把约谈压力变为整改动力,带头担责尽责,举一反三,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高标准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记者 乔佳妮 见习记者 邬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