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陕西省教育厅公布印发《陕西省中小学2018年新增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明确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陕西省教育厅在通知中说,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要求,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相关学科的中小学教师、教研人员,对我省2018年中小学使用的新增教科书配套同步练习册进行了审定。根据审定结果编制的《陕西省中小学2018年新增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公布。具体内容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陕西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市(区)教材选用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教辅材料选用的要求,从推荐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列入本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推荐给辖区中小学校学生自愿选用。选用工作要紧密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做到程序严格、过程透明、公平、公正。
各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中小学校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严禁自行定价及擅自提高印张价格
列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价格管理规定,严禁自行定价及擅自提高印张价格的行为;保证出版质量,及时供货,配合发行单位做好发行工作。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由省新华发行集团负责统一组织征订、发行。严格按照推荐目录以及各设区市选用结果组织发行,严禁增加内容、增删册次、随意扩大征订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推荐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未按要求选用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报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