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吴宇婷):近日,陕西省安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安康市食药监局高新分局发放了《安康高新区小餐饮店备案公示卡》,将安康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又推进了一步。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按照国务院“证照分离”工作意见及省、市工作部署,在安康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经高新区各部门协调梳理,将39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方案,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的经营许可由原来的审批改为备案,经过前期的各项准备,安康市食药监局高新分局在高新天一城市广场试点推行小餐饮备案工作。日前,该局在天一城市广场为发现安康餐饮街区24家小餐饮店发放了《安康高新区小餐饮店备案公示卡》,将安康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又推进了一步。
过去办小餐饮店,经营者办完《营业执照》后,须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办资料,经现场核查验收达标后,颁发《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才能营业,这一过程须10个工作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后,该证件由审批改为备案,经营者提交申请书、签订承诺书,当场即可办结相关手续,实现了备案“最多跑一次”,经营者达到承诺的小餐饮开办条件后即可营业,解决了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为企业开办提供了最大的便利。
证照分离改革为了企业简化了审批流程,节省了开办时间,但并不意味着放松了监管。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和签订备案承诺书后,由安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将企业备案相关信息上传至区信息共享平台,事后30个工作日内对小餐饮店承诺内容进行首次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符合备案条件中食品安全要求的,向其发放《安康高新区小餐饭店备案公示卡》;检查结果不符合备案条件中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的,责令其停止餐饮服务活动,拒不停止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