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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今年将实现101.7万贫困人口脱贫
陕西日报  2018-09-07 08:50:20

  “今后三年实现183.27万贫困人口脱贫,52个贫困县摘帽。其中,2018年脱贫101.7万人、23个贫困县摘帽……”9月6日,省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有力的行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91.73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7.54%,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编辑: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