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人在省外见义勇为,也能享受到在陕西省内见义勇为的待遇。
以往对在异地见义勇为者的界定相对模糊,但今后如果陕西户籍居民在陕西省外发生了见义勇为行为,有望被认定为陕西的见义勇为者而获得奖励。《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适用范围:陕西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条例。户籍在陕西省的公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其奖励和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
老人倒了扶不扶,扶了反被讹咋办?今后想要见义勇为者不必有顾虑,《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规定: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见义勇为人员不承担民事责任。(记者 赵明 石喻涵 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