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宋佳):9月29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环保厅辐射安全管理处副处长汪源介绍了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作为国家重要的核工业生产基地之一,陕西省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1675家,在用密封放射源达3500枚(含外省来陕作业的源数),在用射线装置共4362台;建成投运通信基站67500座、110kV及以上输变电站856座、输电线路1963条(其中特高压输电线路达到34条)、广电发射台站和民航、气象雷达等电磁设施355台套。
针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监管任务重、流动放射性作业量大而广、监管难度大的现状,陕西省环保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核与辐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了《陕西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的基础之上,陕西省环保厅大力创新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自2015年10月起,陕西省率先推行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门组织专家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中涉及的辐射安全管理和辐射防护要求,梳理归纳成315条明细规定,形成具有标准化模式的表格文本,并分为医疗、工业探伤、工业测井等五大行业,分行业加以规范和推进实施。此项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将在试点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地方进行推广。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辐射安全管理处副处长汪源(摄影 宋佳)
同时,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陕西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所用放射源是否安全”三个方面,按照涉源单位逐一排查、相关信息逐一核实、防护措施逐一完善、监管责任逐一落实的要求,先后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335起,落实整改问题279个,约谈企业7家,立案处罚31起,罚款金额114万元,发现并及时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86枚。此次专项行动,由于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在环保部综合考评中,位列前三。
下一步,陕西省环保厅将紧密围绕陕西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和 “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严慎细实的工作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监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提升效能、确保安全,全力推动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陕西、助推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