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环境信访问题42件,其中来电41件,来信1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12日20时,我省已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8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转办的此批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1个市(区)。其中西安市12件,咸阳市8件,榆林市4件,宝鸡市、汉中市、商洛市和西咸新区各3件,渭南市和安康市各2件,铜川市和韩城市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19件,占45.2%;涉水问题12件,占28.6%;涉噪声问题5件,占11.9%;涉生态问题2件,占4.8%;其他问题4件,占9.5%。
截至11月12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387件,其中来电343件,来信44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1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128件,汉中市40件,咸阳市38件,榆林市34件,宝鸡市32件,渭南市、安康市和商洛市各21件,西咸新区20件,延安市9件,铜川市和韩城市各8件,杨凌示范区6件,省环保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148件,占38.2%;涉水问题117件,占30.2%;涉生态问题33件,占8.5%;涉噪声问题25件,占6.5%;固废问题3件,占0.8%;其他问题61件,占15.8%。(记者 宋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