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张静攀):11月14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证照分离”改革推向全省,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
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证照分离”后,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领到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手续即可。
《方案》显示,本次改革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此外,对“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3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要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环节、下放权限,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公开办理进度,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上述改革措施将为外资企业和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在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有助于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陕西国际贸易活力。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陕西此前已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开展试点工作,本《方案》就是在这些区域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形成的。
在国家层面,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8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发布。此外,“证照分离”改革也是中国于2014年启动的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