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从2019年1月1日起,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
三环内24小时禁止鸣笛
西安市三环以内(含三环路)所有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郊县自行划定禁鸣区域。
2017年6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就将禁鸣区域扩大为了三环路及以内区域道路,有禁鸣标识的路段从其规定。
2017年6月之前,西安市禁鸣区域为北自张家堡、南至电视塔,东自幸福路、西至汉城路。
交安法实施条例规定最高罚100元
在禁鸣区域内,驾驶机动车在紧急避险、救助危难等特殊情况下,可临时使用喇叭。违反禁鸣通告,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从今年9月开始,为了打击机动车噪声扰民的行为,西安交警率先启用“声呐”电子警察,对乱鸣笛现象进行抓拍处理。截止目前,已抓拍千余起违法鸣笛行为。
此前,西安交警对违法鸣笛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处以最高100元罚款。(记者 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