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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假期陕西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2.4%
陕西日报  2019-01-02 11:29:26

  元旦假期陕西省商品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据省商务厅监测匡算,全省商品销售额实现115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商品零售额实现100亿元,同比增长12.2%;餐饮收入实现15亿元,同比增长13.8%。

  元旦假期,西安市商品销售额实现68.9亿元,同比增长12.9%;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安康市、铜川市、汉中市、渭南市、咸阳市、延安市、商洛市、宝鸡市和榆林市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4.8%、14.1%、12.5%、12.4%、12.2%、11.7%、11.7%、11.6%、11.6%、11%和10.2%。

  消费结构转型渐显。据统计,全省122个零售业态智能信息泵门店节日期间销售额实现约1亿元,以体育娱乐用品类为代表的消费升级类商品成为销售热点,销售额同比增长40.92%;传统节庆消费类商品如食品类、烟酒类和饮料类销售额同比分别下降19.8%、10.2%和9.05%。

  餐饮消费持续增长。元旦假期,西安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铜川市、渭南市、汉中市、商洛市、安康市、宝鸡市、延安市、榆林市和韩城市餐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4%、15.3%、14.3%、13.6%、13.3%、13.2%、12.9%、12.2%、11.9%、11.6%、10%和9.1%。婚宴、家宴、亲朋聚餐成为节日餐饮市场亮点,特色餐饮持续红火。(记者崔春华)

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