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从事水果销售的微商王哲在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领到了营业执照。
“听说《电商法》规定淘宝、微商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范畴,必须进行市场主体登记。这不,我得赶紧让自己有个合法的身份。”王哲说。
据统计,2017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7.18万亿元,预计2018年有望达到9.39万亿元。市场的迅速扩张,使得网络中一些不合规行为不时出现,制约着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有资料显示,2017年全国共受理网络购物类投诉68.57万件,同比增长184.4%。
取证难维权难
监管效果不理想
快速发展的网络交易活动,繁荣了市场供给,也给群众生活带来便利。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年来我省网络市场主体数量年增速保持在10%以上。截至2017年年底,我省网络市场主体数量达到35.8万户。其中,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数量为29.8万户,第三方交易平台企业200余户,国内大型交易平台驻陕机构30余家,自然人网店近30万户。
网络市场主体与传统市场主体不同,既可以是持证领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也可以是无证无照的自然人。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在网络交易中引发出一系列问题。
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目前消费者针对网络市场虚假和夸大宣传、销售不合格商品、不履行合同约定、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投诉不断上升。
很多网络卖家没有实体店铺,经营地址的不确定和网络交易双方身份的不明确,导致监管人员进行监管和调查取证时存在一定难度。加之,网络交易都是通过虚拟市场进行,网页信息、交易数据等证据易丢失、难留存。消费纠纷产生后,部分电商不及时处理,反而采取拖、赖、躲等“策略”,甚至对网络电子数据进行修改、破坏、删除,这也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取证难度。
“由于电商、微商的经营活动相对隐蔽,无法采取常用监管方法解决投诉和查办案件。一些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跨区域,甚至涉及境外经营者,即使我们能够取得完整证据,也难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办理或没有下文。”西安市工商局雁塔分局一位工作人员坦言。
网络交易涉及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等科技知识。网络监管人员既要熟练掌握互联网相关知识,也要熟悉网络交易管理规定及工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在我省广大基层,由于缺乏相应人才和设备,网络监管手段相对滞后,监管效果不理想。
健全机制
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网络交易市场因其主体、管辖范围和监管手段的特殊性,对其进行监管须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有的放矢地提高网络监管执法效能。
2018年11月15日,全国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西安专版)正式上线。该系统通过整合淘宝、京东、天猫等9大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用户数据,可为我省相关部门及时推送网络违法线索。
2018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网络交易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为契机,提高监测监管的前瞻性、实效性,不断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测系统。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网络交易投诉和维权机制,督促、引导网络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负责和赔偿先付制度;积极引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参与网购消费投诉纠纷处理,实现投诉处理工作前移,让消费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我省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持续开展网络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常态化机制,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完善案件查办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省市场监管局还不断加强行政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遏制侵权假冒、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完善消费维权措施,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下,我省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不断向好。
共建共享
提升网络监管水平
面对海量网店的出现和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日新月异,传统监管方式不断面临挑战,创新监管方式迫在眉睫。
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数据和信息来源,运用大数据提高服务和监管能力,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等专业系统及我省相关部门监管平台和系统,实现了信息的及时获取和推送,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
如今,大数据已成为网络消费时代的维权先锋。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大数据进行靶向监管,消费者可以使用电脑、手机APP、微信等多种渠道便捷地进行投诉。
2018年11月8日,设立在陕西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的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端口顺利开通。
“此端口的开通可实现24小时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需求,对落实电商平台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具有示范引领意义。”西安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局长张鲁豫说。
在网络交易市场日常监测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重要商品品类,组织实施集中促销期、重要时间节点的监测和专项监测,及时归结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监管信息,不断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
“网络交易市场涉及面广,必须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促我省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赵志刚说。
为此,陕西省建立了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向社会公示违法处罚信息,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着力构建部门协同合作、社会多元共治的监管模式,提高网络交易市场综合治理能力。
下一步,陕西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密切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稳步推进网络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着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放心网络消费市场,促进我省网络经济发展。(记者 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