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2018年陕西省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征集任务,广大青年参军报名踊跃、大学生比例再创新高、兵员质量进一步提升。但仍有个别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隐瞒不良记录被部队除名和退回。昨天(1月17日),陕西省征兵办公布了15人失信人员名单。其中,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14人,1人因隐瞒不良记录被部队退回。
陕西省征兵办有关人士介绍,这不仅是陕西省首次公布征兵失信人员名单,也是首次在省级层面一次性惩戒这么多拒服兵役的人员。
2018年10月,陕西省25家省级部门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对拒服兵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备忘录》,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行为人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两年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两年内不得出国(境);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严审批等。
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或除名的个人,取消其义务兵优待,追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入伍地当年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新兵,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公布。(记者 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