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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标准体系助力基层人大“脱虚向实”
新华网  2019-01-29 08:56:54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的县镇两级人大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走过场”和“虚化”现象。为破解这一难题,陕西省镇坪县经过6年多的探索,建立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激发了基层人大工作的活力。

  缺乏“度量衡”,工作易“虚化”

  镇坪县上竹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陈军说,在镇坪县探索人大工作标准化改革之前,乡镇基层人大主席团没有办公场所、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谈起履职,一些基层人大代表有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感慨。

  “不少地方人大工作干得好不好,取决于人大常委会主任脾气大小。”镇坪县城关镇书记、县人大代表鄂坤银对过去基层人大工作的困境印象深刻。他回忆说,以前人大工作没有标准、没有考核,无从评价,也没有刚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曾家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李昌平说,以前镇人大会议一散,人大主席团就没了,人大主席是“光杆司令”。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敬民介绍,党的十八大以前,县人大代表从未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甚至有部分代表不知道自己从哪个选区选举产生,许多选民对县人大代表也是“只闻其名、不知其人”。

  “部分基层人大工作的‘虚化’,让这项符合中国实际的好制度就像悬在半空中的葡萄,群众看着好,就是吃不到嘴里。”陈敬民说。

  四层标准立,“葡萄”压枝低

  镇坪县委书记罗万平介绍,从2012年开始,镇坪县以问题为导向,将“绩效”和“标准”两个关键词引入人大工作,把县镇人大重点工作分割为若干板块,再将每个板块的目标、内容、流程、绩效等分解量化。

  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这一标准体系分为县镇两个层次,共33类256条,基本覆盖县镇人大工作各关键环节,使基层人大各项工作都有了具体、可操作的衡量和规范方式,可谓一部基层人大工作“操作指南”。

  罗万平介绍,该体系以四层绩效标准解决四个方面难题: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绩效标准,保证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得到落实;人大各类会议的绩效标准,破解人大会议审议质量不高、“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不到位等问题;人大行使法定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选举任免权的绩效标准,使得人大可更充分行使职权讨论决定事项;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的绩效标准,有效化解人大代表履职松散、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我们就是把人大制度这串悬在半空中的‘葡萄’拉下来,延长制度链条,充实制度细节,通过制定标准,让这一好制度在基层落到实处。”陈敬民说。

  人大有活力,治理增能力

  在曙坪镇,半月谈记者目睹了正在召开的镇人大第七次会议,在布置有庄严的国徽、宪法宣誓台和电子表决器的主会场,很多农民代表都身穿正装,认真审查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报告。

  “现在做代表有压力,也更有动力。”61岁的曙坪镇人大代表王利发说,以前做代表只要简单准备几条意见开会时提交就行,现在人大代表的议案要求高,代表要按期走访选区,按期述职和接受选民评议。

  64岁的县人大代表魏兴龙说,以前做代表比较自由散漫,现在要求高了,事情也多了。“现在群众向我们反映了不少问题,我们尽力把它们解决在萌芽状态。”

  陈敬民说,目前镇坪县人代会“走过场”现象得到有效克服,人大自身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曾家镇党委书记陈德钧说,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之后,最大的好处是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党委政府在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都会征求人大意见,重要会议还邀请人大代表列席。

  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吴高盛、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浦兴祖等专家认为,镇坪县对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的探索,在发挥基层人大制度作用上成效明显,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推广价值。(记者 储国强 王颖 郭强)

编辑: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