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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奖励2018年度小城镇建设先进镇
三秦都市报  2019-05-07 08:52:46

  昨日,来自省住建厅消息,2018年,我省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产镇融合提质增效,人文特色彰显,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带动作用凸显。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我省2018年度小城镇建设先进镇予以表扬奖励。

  通报显示,宝塔区河庄坪镇、眉县汤峪镇、杨陵区五泉镇、黄陵县店头镇、延川县永坪镇、凤翔县柳林镇、长武县亭口镇、扶风县法门镇、城固县柳林镇、阎良区关山街办等10个镇为2018年度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奖励每镇100万元;宁强县青木川镇、山阳县漫川关镇、延川县文安驿镇、绥德县名州街区、丹凤县棣花镇、石泉县城关街区、印台区陈炉镇、武功县武功镇、岐山县凤鸣街区、旬阳县蜀河镇等10个镇为2018年度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先进镇(街区),奖励每镇100万元;延川县乾坤湾镇、太白县黄柏塬镇、商南县过风楼镇、阎良区武屯镇、合阳县洽川镇、韩城市芝阳镇、绥德县张家砭镇、凤县平木镇、洛南县四皓街办、彬州市北极镇等10个省上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为2018年度市级重点镇建设先进镇,奖励每镇600万元,6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据悉,2018年我省重启“两镇”淘汰递补制,遴选神木市大保当镇、泾河新城崇文镇、陈仓区周原镇等3个镇递补为省级重点示范镇;平利县长安镇、宝塔区南泥湾镇、华州区高塘镇等3个镇递补为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6个递补镇从2019年起将享受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专项资金和用地指标等政策支持。(记者 王嘉 通讯员 付江星)

编辑: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