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近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于3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在明确中小学教师可行使多种教育惩戒手段的同时,也为惩戒权划出了“禁区”“红线”,同时赋予学生、家长申诉的权利,并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重拾“戒尺”是为更好育人,教师应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西安高新第七小学副校长鹿淑豪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规则》的具体要求,并召开“践行师德规范 站稳三尺讲台”师德专题讲座,号召广大教师要不忘立德树人的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要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做好学生的引路人。此外,全体教师还与学校签订了《西安高新第七小学师德承诺书》,老师们纷纷表示,执教过程中要以实际行动恪守师德承诺,践行师德规范,争做新时代的好老师。
全体教师签订《西安高新第七小学师德承诺书》 供图 西安高新第七小学
“惩戒的目的是教育,是为了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而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我会讲究教育的艺术和科学的方法,‘慎用’教育惩戒,努力用春风化雨的教育唤醒每一颗心灵。”西安高新第七小学教师刘蕊说道。
西安高新第七小学教师许煜轩表示,《规则》的正式施行,不仅为老师提供了一把掌握分寸的“戒尺”,也为家校双方在学生教育惩戒上点明了方向,在家校合作中达到育人效果。(文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