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以“双储林场”为主要模式的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规划到2035年建设“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420万亩,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战略安全。
《意见》明确,“双储林场”是以“储林”“储碳”为主要目标,以国有企业为建设主体,以公司化林场为经营单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现代林场理念进行经营管理的国家储备林建设模式。按照“双储林场”模式建设的国家储备林项目,要在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木材等多功能森林的同时,将森林碳汇能力提升贯穿于项目建设始终,实现“储林”“储碳”双储备。建成后的“双储林场”应达到管理制度健全、森林经营科学、资源保护有力、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充分,成为引领国家储备林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项目建设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项目选址要相对集中连片,有利于规模化经营。项目建设用地应为商品林地、毗邻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地。纳入项目建设的公益林应以“储碳”为目的,可以实施人工改培、森林抚育,开展碳汇交易,不得违反公益林管理有关规定。
《意见》要求,要以县为基地统筹推进“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一县一策”原则,科学选址、统筹布局、整体推进。规划面积大的县,可以谋划2-3个项目,每个项目原则上不低于5万亩。各基地县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优势、融资渠道优势,鼓励具有林业建设能力、融资力强、信用良好的各级各类国有企业参与“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探索推广“县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县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国有林场”、“县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建设模式。
《意见》要求,各地要高质量打造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秦巴、黄桥、关山等重点林区围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森林体验等主题,试点打造一批以培育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为主要目的的示范基地;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重点围绕能源企业减排刚性需要,试点打造一批以“储碳”为主要目标的示范基地;革命老区围绕红色教育,试点打造一批“以红带绿、以绿映红”的国家储备林生态文明示范基地;长城沿线、白于山区、关中北山围绕困难立地生态重建和“以绿治黄”理念,试点打造一批以储备生态为主要目的的示范基地;黄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围绕沿黄防护林绿色廊道建设,打造一批以生态体验为目的示范基地。
《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和风险防控力度,根据自身财力安排一定扶持资金,形成长期稳定投资渠道。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衔接同级有关部门对国家储备林良种壮苗培育、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对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林业机械购置按规定予以补贴。要推动担保机构支持“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提高单个项目担保金额上限,降低担保费率,力争将“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项目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提高保险保额,降低保险费率。要将“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高位推动基地建设。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贷款抵押物中的林地林木,要纳入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管体系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数据库,加快国家储备林综合监管平台推广应用。(供稿:陕西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