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安提醒:与确诊人员存在轨迹交集要主动报告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3-15 18: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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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殷浩介绍情况 供图 西安市委宣传部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吴宇婷):3月14日,西安市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被立案侦查。3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殷浩在第68场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对此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殷浩介绍,经查,姚某某3月5日曾与确诊病例同处未央区开元路福建海鲜楼,在西安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轨迹公布后,其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姚某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参与努力,大家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公民义务。外省市来(返)西安人员和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凡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人员,以及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向所在社区、单位进行报备,服从疫情防控分类管理,出现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疾控部门报告,并采取自我隔离措施。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公安机关打击的是极少数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危险的行为,目的在于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希望市民们理解、支持和配合。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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