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中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永红辞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任命王占峰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经表决,免去杨政国的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王爱民的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王永明的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职务;丁云祥的陕西省财政厅厅长职务;薛建兴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高中印的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职务;夏晓中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赵璟的陕西省商务厅厅长职务。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董劲威为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杨政国为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常艳玲为陕西省财政厅厅长;窦敬丽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高涛为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王海鹏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九红为陕西省商务厅厅长。
会议经表决,批准任命陈明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志坚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朝霞为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军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立平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克祯为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惠春霞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娟为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锋、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文引学出席会议。
副省长蒿慧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和省政府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根据我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等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陕西日报记者 秦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