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5-19 15:09:09

  为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近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对翟某某、唐某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2案4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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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经碑林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翟某某、唐某某等四人为谋取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个人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及相关密码交给他人,并为对方使用其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操作,提供人脸识别验证等帮助。翟某某、唐某某等四人的银行账户均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涉案银行账户分别流入44万至406万余元不等的资金。法庭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五千元至一万五千元罚金。

  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一年来,碑林区法院重打击、重惩治、共防范,已判处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案件16件24人,依法严惩了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犯罪,有效震慑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同时,碑林区法院还向有关部门发出齐抓共管重防范的司法建议书,参与综合治理。(碑林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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