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全力保市场主体、强企业信心、稳发展预期,近日,西安国际港务区结合实际出台22条政策措施。
一、降成本保主体
1. 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可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分别可自2022年4月、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 落实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3. 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2022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六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用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4. 企业用工补贴。对区内企业2022年招用的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新招用员工用人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稳增长促投资
5. 规上限上奖励。对2022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给予单个新增入库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企业发展奖励。对本年度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以上(含)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给予单个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重点项目投资奖励。对今年上半年社会主体投资的新开工产业类项目,且完成本年度计划总投资2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8.工业技改奖励。对区内规上临港制造业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或开展技术提升改造,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或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9. 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成长奖励。对区内新评定为二级、一级、特级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 “个转企”奖励。对区内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满两年的个体工商户,依照相关法律申请登记为企业的,给予单个“个转企”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按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贡献奖励。
11. 应急保供网点工作奖励。对区内市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市级粮油价格监测网点、区级价格认定和价格监测采价点,按市区两级要求落实粮油应急网点建设任务,或落实价格认定及价格监测工作较好的,给予单个网点2000元的奖励。
三、促消费稳贸易
12. 培育新业态助力消费升级。依托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鼓励区内企业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消费类进口业务模式和业态创新,促进园区消费扩容提质,并经管委会认定为创新案例的,给予单个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3. 促进综合性消费提升。支持区内商贸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发放零售消费券,与商家优惠及平台补贴叠加使用,按企业实际发放消费券额度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重点产业贷款贴息。对区内临港电子加工制造、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企业2022年新增的银行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已享受中省市各类贴息政策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15. 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对2022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排名前三的区内金融机构,给予单个机构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6. 展览活动补贴。对经管委会审核批准,在区内举办3天(含)以上或规模超6000(含)平方米的促消费类、文化体育类、跨境电商类、临港产业类展览及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活动经费(包括展位、搭建、运输、设备租赁等费用)补贴。
17. 自贸试验区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活动补贴。对经管委会审核批准的,与自贸试验区有关的会议、会展、论坛、培训、演出、推介、人文交流等活动,按照活动经费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活动补贴。
18. 旅游设施提升奖励。对新评定的区内5A、4A、3A级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强要素保运行
19. 加快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大项目帮办代办力度,采取“容缺+告知承诺”方式,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低风险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推行产业科研项目“拿地即开工”,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20. 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1-6月房租,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21.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区内临港型规上工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按2022年上半年实际用电量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电费补贴。
22. 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落实中省市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关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