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陕西省教育厅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高校自主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的基础上,认定西安交通大学等15所高校为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认定西北工业大学等15所高校为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认定为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的15所高校为: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渭南师范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西京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认定为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的15所高校为: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石油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商洛学院、西安培华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将对学校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动态调整建设名单。各高校将按照《陕西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和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资源优势,以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带动陕西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文 张彦刚 武楷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