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入冬以来,陕西省扎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全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深入开展“送温暖、兜底线,五排查五到位”活动,做到“应救尽救”。全省民政系统自12月1日起,针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全面开展走访排查,确保救助保障到位、帮扶措施到位。
持续扩大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陕西省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从过去“人找政策”向现在“政策找人”转变。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共录入低收入人口信息226.17万条。省民政厅还会同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等10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同时,陕西省全面落实“单人保”政策,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9.6万户、127.2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3万人。
着力解决好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困难,做到“应助尽助”。陕西省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给予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对遭遇重大、特殊生活困难的对象,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方案和救助金额。今年以来,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46.7万人次,支出资金4.4亿元。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在全省范围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有饭吃、有暖衣、有场所避寒。
用心做好因疫致困群众帮扶工作,做到“应兜尽兜”。陕西省共排查受疫情影响群众162万人,实施临时救助6.2万人次,支出资金3863.8万元;采取发放防疫物资等方式,对51.78万名困难群众开展关心关爱服务。陕西省还支出资金2亿元,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做到“应补尽补”。近期,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前下拨2023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27亿元,并督促各地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
做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做到“应帮尽帮”。陕西省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情况,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先后下拨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2.29亿元,保障全省4067名孤儿及680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助医助学等;下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6亿元,惠及107.3万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陕西日报记者 文超 杨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