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记者 柳洪华):2023年1月12日-16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兼总教练刘楠参会履职,并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推进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的建议。
陕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兼总教练刘楠
刘楠在建议中提到,无偿献血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2022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司发布的《关于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拟表彰名单的公示》中,拟表彰陕西省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西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宝鸡市、商洛市、延安市、铜川市、渭南市、咸阳市、安康市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全省终身荣誉奖391人、金奖2638人、银奖4610人、铜奖12135人,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31人。2022年陕西省全年无偿献血达到58.41万人次,采血量达到101.98万单位,较2021年分别增长3.46%和4.37%,有效地提高了血液联动保障能力。
随着国家更多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出台,全国多地已开始推行无偿献血“三免”政策,即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享受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三免”福利。“近年来,陕西省关于出台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的呼声也是日益高涨,一些热衷于公益事业的政协委员通过提案为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的推行建言献策,期望本地也能政策落地。”刘楠说。
为了进一步推动陕西省无偿献血工作发展,确保血库供应,有效保障医疗救治,激发无偿献血社会参与度,推动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再上新台阶,刘楠建议,根据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中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当会同红十字会制定落实对参加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较长志愿服务记录的红十字志愿者游览景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优待政策”的规定,建议为我省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享受“三免”政策提供法规政策依据。
此外,为尽快推进陕西省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的落地,更好地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刘楠还建议,在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中,符合“三免”政策的陕西获奖者给予办理《无偿献血光荣卡》,享受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总则中第一章第四条“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规定,建议享受“三免”政策的人员名单每两年调整一次;对在陕西省多次献血和积极参与献血志愿服务的个人,授予无偿献血荣誉徽章,并可以举荐参加先进人物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