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拉动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以来,榆林市子洲县结合县域实际,出台指导意见,严把程序、审批、培训和督导四个关口,组织动员群众采用以工代赈等方式参与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要求不高、受惠对象直接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带动农户尤其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公开透明,严把“程序关”。子洲县在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规范入库程序、实施程序、验收程序、报账程序、绩效评价方式和确权管护方式,确保各项目建设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同时,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项目选择时征求群众意愿、项目下达后让群众知晓、项目实施中让群众务工、项目质量让群众监督,真正将“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分类指导,严把“审批关”。对同类型项目,采取区域综合评估方式进行审核评价;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达到招标标准且能够集中招标的,结合实际统一打捆招标;对于采取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须在招标文件或政府采购文件中单列条款,明确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对投资100万元以下、技术要求不高、村民能够自建、进村入户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前提下,可不进行招标及财政评审,按“一事一议”方式,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内容合理选择项目施工队伍。同时要求,单个项目吸纳脱贫群众和监测户务工人数一般不低于务工人员总数的20%,项目概算中须对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予以单列,按照不低于投入该项目财政衔接资金15%的比例发放,并尽可能提高占比。
聚焦技能提升,严把“培训关”。对有意愿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劳动力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做好未长期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弱劳动力的调查摸底,根据劳动力特点分类管理,分别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农村劳务人员信息库。同时,统筹技术技能培训资源,对以工代赈项目劳动力储备资源,进行勤劳致富思想教育和务工技术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夯实以工代赈劳动力基础。此外,对在以工代赈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乡土人才,提供进一步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程队的专业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形成“造血功能”。
压实监管责任,严把“督导关”。成立以工代赈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压实财政衔接资金使用部门和镇村责任,加大项目实施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监管力度,切实发挥联农带农促增收作用。县乡村振兴局专门形成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及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协调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年度项目清单,实行统一调度、动态管理。每季度县乡村振兴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成效好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项目主管部门给予考核加分激励,在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对未按要求吸纳脱贫群众务工、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项目竣工验收时原则上不予通过。(文 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