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枫桥式”税务局建设 铸造“柞税先枫”税费治理品牌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3-09-20 18:11:23

  “在办理纳税人申请‘非正常户解除’类的业务时,我们一方面要注意陕西省新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衔接,根据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要深层次地分析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的原因,加强日常征管,举一反三减少同类问题,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在国家税务总局柞水县税务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该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首席调解员杜文正在和同事们总结刚刚调解的一起纳税申报争议。这是柞水县“枫桥式”税务局成立以来受理的第13起涉税争议纠纷,也是杜文参与调解的第9起税费争议纠纷。

  今年以来,柞水县税务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税费矛盾争议化解,以建设“枫桥式”税务局为总抓手,构建多方协同的争议纠纷化解平台,深入探索柔性执法融合争议化解新模式,聚力打造了集“税情收集、税费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位一体的“柞税先枫”税费治理品牌,有效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管理不错位、征纳更和谐”,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争议快速响应,用“耐心”换“真心”

  今年3月,纳税人胡女士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契税申报业务时,由于未取得该房产购置时的增值税发票,且与开发商就房屋转让交易缴纳增值税问题产生争议,这让她十分着急。柞水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立即组织相关税政、税源管理部门联系开发商,实地走访该楼盘,详细向其解读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之规定,开发商应该缴纳增值税,但开发商却以资金短缺为由不履行税款缴纳义务。沟通无果后,税务机关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开发商所在社区领导反映,经社区领导出面,约集多方当事人持续沟通,开发商真正意识到应该履行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缴纳义务。于是在柞水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缴纳了增值税,办税服务厅及时代开了增值税发票,为胡女士办理了契税申报业务。同时,柞水县税务局又主动对接县房管局等部门,指引纳税人办理办证事项,在税务机关的耐心服务下,胡女士终于拿到了期待已久的不动产登记证。

  “对前来办事的纳税人,我们多操点心,就能让纳税人少跑点路。”杜文表示,“每成功解决一起征纳争议,我心里都是满满的成就感和幸福感,也更坚定了为民服务的初心。”

  柞水县税务局通过加强与党群部门、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协作,建立税情民意快享快处机制,打通业务壁垒,缩短响应时间,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及时积极主动介入,用耐心换真心,高效化解矛盾,确保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上升。

  部门联动联调,争议“一站式”解决

  在调解汪某补缴耕地占用税争议一案中,由于该纳税人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被柞水县自然资源局作出了“拆除在非法占地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非法占用不符合规划的耕地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该纳税人还应为其占用耕地建造厂房的行为,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但该纳税人以自然资源局已经对其行政处罚为由,拒不缴纳税款。针对这一情况,柞水县税务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充分发挥“枫桥式”税务局“税务+”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作用,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及该纳税人召开了专题调解会议,协商解决该争议,与会单位现场对该纳税人联合进行法律宣传和政策讲解,该纳税人最终同意就其占用耕地的行为,补缴耕地占用税及其滞纳金。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面对多领域复杂交织的矛盾,我们要善于多方联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积极聚智借力,提供系统性、跨部门的调解服务,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参与此次争议调解的调解员、柞水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郭海燕说道。

  柞水县税务局主动融入县域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建立了“税务+N”部门联动联调机制,积极构建以税务为中心,司法体系、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区街道共同参与的“税务+”大调解格局,借外力成合力,切实将法治理念、税法规定融入调解过程,共同建立“一站式”矛盾争议化解机制。同时,在各税务分局设置调解室,深入推进与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基层政法单位信息对接互通、资源共享共用、工作协作配合,对简单争议进行现场调解,对疑难复杂争议统一受理,提交县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采取既柔性又专业的方式处理税费争议,定期开展案件分析和回访,确保矛盾争议及时就地化解,既维护了税务行政执法刚性,又保证了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促进征纳关系和谐稳定。

  “创建‘枫桥式’税务局,是税务部门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也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柞水实际,深化打造‘柞税先枫’品牌,不断构建立体式、全方位、错层次的基层税收治理综合体系,为持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柞水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晓勇表示。(文 王涛)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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