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推行“承诺+信用管理” 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4-11-14 17:57:44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今年10月1日起,新城区财政局选取部分预算单位,率先推行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信用管理”改革。近日,首个实施“承诺+信用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已完成采购活动,标志着新城区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完善制度建设 推行承诺服务

  新城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供应商在参加试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再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只需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大大节约供应商交易成本。

  加强信用管理 强化守信约束

  新城区财政局要求,供应商应对所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随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检查验证。供应商如作出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列入信用“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加大宣传引导 营造良好氛围

  新城区财政局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答疑等方式,促使试点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政策规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试点工作的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新城区财政局将及时总结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机制试行的经验做法,加强对试点成效的宣传,进一步探索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手续,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率,为推进新城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增添新动能。(文 暴洁)

编辑:张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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