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保险行业协会获悉,7月1日起,西安市政府将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五保”等“政府补贴人群”每人购买一份《西安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西安市政府为“政府补贴人群”购买的保险产品,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保保险公司。“政府补贴人群”的投保将由西安市各区县老龄办(开发区有关部门)作为代表,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中标保险公司统一支付保险缴费资金。政府补贴所需资金,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或福彩公益金分担。在赔付方面,“政府补贴人群”的赔付分为伤残或死亡保险金、医疗费用赔付、照护费用赔付等三类,该保险将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给付伤残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对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负担之外,该保险将对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赔付;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照护费用,该保险给予赔付。(记者 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