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可缴养老保险

三秦都市报2017-07-14 15:27:17

  即日起西安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七个档次之间自由选择。

  七个缴费档次自由选择

  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626.00元,月平均工资为5135.50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七个档次之间自由选择,一经选定,年度内无法变更,缴费比例为20%。

  其中,2017年度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11月1日以后缴费人员,按照规定收取利息。

  2018年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在2017年12月31日前,前往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部退休管理科提交退休申请。

  四种方式可缴费

  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托管人员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缴纳养老保险:网点缴费持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或往年缴费票据,在西安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自助终端缴费持身份证,在中心大厅、永宁社区、秦川社区、唐都花园社区、唐华四棉社区安装的建行自助缴费终端缴费;此外,还有网银缴费和支付宝缴费。

  特别提醒,托管人员每年选择一种缴费方式,避免重复缴费。此外,2017年退休人员请根据短信通知缴纳养老保险。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托管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中行网点柜台缴费、网上缴费、中行自助查询机缴费以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缴费。其中,2017年6月30日以后转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和新参保的代理人员;2017年退休的人员;医疗保险选择基数调整和以100%基数(5801元)交费的人员,在人才中心业务大厅办理缴费。

  即日起可缴医疗保险费

  在西安市人才中心托管档案的人员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可缴纳医疗保险费,2017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按照3481元和5801元确定。按照3160元为缴费基数已预交2017年医疗保险费用的参保人员,按照文件2017年选择3481元为缴费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8月1日至31日进行医疗保险年审。2017年选择基数调整(即基数从60%调整到100%或基数从100%调整到60%)的参保人员须在年审期间来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基数确认,并进行费用核算后缴纳。年审期间暂停办理医疗保险的新增、转入、停保手续,待年审结束后恢复办理。(记者 郑伊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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