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双照粮站生产水泥污染严重 涉事企业被关停

西部网2017-07-20 09:32:09

  7月10日至7月16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64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兴平正兴大厦项目未批先建违法销售”、“普集镇垃圾堆积成山 影响村民生活”、“秦都区双照粮站生产水泥制品污染严重”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秦都区双照粮站生产水泥制品污染严重

  【网友留言】2017年6月28日,网友“匿名”反映,在回家途中路过秦都区双照粮站,灰尘非常大。粮站院内就像建筑工地一样脏乱差,双照粮站离西安文体中心仅几百米,这样的环境跟文体中心双照水库有些格格不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解决。

  2017年6月30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西咸新区管委会。

  【部门回复】2017年7月13日,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环境保护局回复:

  该厂名称为咸阳万博丰工贸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场内扬尘大、原料露天堆放无覆盖、生产设备简陋、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群众举报属实,属“小散乱污”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现场人员立即口头通知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立即拆除,双照办下发大气污染治理督查督办单,责令该公司立即关停并拆除生产设备。

  普集镇垃圾堆积成山 影响村民生活

  武功县:目前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网友留言】2017年6月27日,网友“小刘”反映,武功县普集镇的生活垃圾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村民的日常生活。垃圾堆成山,从2016年底到今天垃圾一直都没有清理过,占据村民出行道路。村民多次反映,村委会没有任何答复。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处理一下!

  2017年6月30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武功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2017年7月12日,武功县普集街道办事处给予回复:

  首先安排各村村干部及包村同志自查村内垃圾堆放情况,通过检查发现义乐寺村义南组内有3处垃圾临时堆放点,有垃圾堆积占道情况,我们立即组织村干部与保洁员雇用车辆清运,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沣东新城孙武路村民违建加盖

  沣东新城:违法建设全部拆除

  【网友留言】2017年7月5日,网友“郭飞”反映,沣东新城孙武路中段鑫园小区西侧,村民随意违规加盖,严重影响小区采光。加盖墙体离房子不到1米,住户整体窗户全部挡住。举报多次无果,请民生热线替老百姓维权。

  2017年7月7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沣东新城管委会。

  【部门回复】2017年7月14日,沣东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回复:

  关于“沣东新城孙武路村民违建加盖”问题基本属实。7月8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违建钢构顶棚已搭建完成,钢构南侧遮住了院外小区二层住户3扇窗户,严重影响了采光。

  由于该新建钢构无任何手续,属违法建设行为,7月12日,经街道审批,我委国土资源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国土公安联合执法队,对违建钢构依法进行拆除,当事人极力阻挠,经谈话,当事人表示配合拆除工作。因钢构建设位置特殊,机械难以全部拆除,考虑到周边房屋安全,决定由人工配合吊车拆除,至7月13日已全部拆除完毕。

  宝鸡龙山雅居保障房物业乱扣装修押金

  宝鸡市:物业将及时退还多扣除的押金

  【网友留言】2017年6月1日,网友“王哲”反映,我是宝鸡市龙山雅居保障房的业主,当初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物业收取了我们500元的装修押金,一年多过去了现在要退,可是同样是保障房小区的金河尚居只扣50元的垃圾处理费,而龙山雅居却要按每平方3元扣除,难道同样是保障房小区政策还不一样?

  2017年6月5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宝鸡市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2017年7月12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经查,2017年6月4日,宝鸡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退还装修押金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共有产权住房扣除3元/平方米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其余装修押金一律退还。二是廉租住房、公租房暂扣除50元装修保证金,其余装修押金一律退还;待住户退租时,经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验房确认住户未装修时,将50元装修保证金退还。

  前期,龙山雅居保障房小区物业公司对部分租住户也按3元/平方米扣除了装修垃圾清运费,规定出台后,物业公司表示将及时对多扣除的装修押金予以退还。

  宝鸡市开元商城耐克专柜以次充好

  宝鸡市:商城已为消费者办理退货

  【网友留言】2017年6月3日,网友“小杨”反映,本人5月28在宝鸡开元商城耐克专柜购买一条休闲裤,6月2日发现裤子后面线缝处开裂约10公分的缝隙,次日前往宝鸡开元商城协商此事,商家承认质量问题,但没处理此事。请问由于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交通费谁来承担?裤子开裂处位于隐私部位,不易发现,造成精神损失谁来承担?

  2017年6月5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宝鸡市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2017年7月12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经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开元商城已为该消费者办理了退货,并按消费者要求补偿其150元交通费。(编辑整合 辛超 实习生 刘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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