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个关于施工扬尘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从8月6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施工扬尘已经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陕西省对扬尘的排放量还没有具体标准。按照即将实施的陕西省《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标准》规定,以距离施工场地最近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同时段PM10小时平均浓度为参考值,当同时段施工场地实测扬尘的最大值小于等于监测点参考值的1.3倍时,说明当前施工场地对外界基本无影响。超过1.3倍,就说明当前施工场地对周围空气环境有污染,值数越高污染越大。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副调研员康忠义说:“这项标准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排放要求、监测方法、评价方法,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规划区的各类建设项目施工的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工程中的扬尘排放监管。”
据了解,陕西省也是继上海和辽宁之后,全国第3个针对施工扬尘制定具体排放标准的省份。经过测算,《标准》实施后,施工场地的颗粒物累计浓度削减可以达到50%左右。(记者 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