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西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召开,会议对西安市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将分为三个阶段完成此项改革。今年,各区县、开发区及西咸新区将确定3至5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清产核资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到2021年底前,西安市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改革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是农村“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根据中、省、市统一部署,西安市2021年底前要完成这项改革任务。记者了解到,改革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各区县、开发区及西咸新区分别确定3至5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清产核资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10月底结束,11月进行检查验收,12月进行总结考评。明年1月起,全市所有村将启动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同时,西安市还将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和登记簿,纳入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高陵区要全面完成集体产业制度改革任务。
从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是第二阶段即全面改革阶段,各区县、开发区及西咸新区将全面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开展资产量化或股份制合作制改革,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在有条件的村还将建立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2021年6月至年底,是第三阶段即改革的总结提升阶段,将进一步规范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
记者了解到,此项改革关系重大,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需要重点抓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资产所有权、集体资产管理等几个环节,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记者 闫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