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集中展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现场 (西安市公安局 供图)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梦凡):8月11日上午六点,西安市公安局一次规模、力度空前的集中打击传销 “战斗”打响,1350名警力投入到浐灞、经开、临潼、未央、灞桥等5个“战区”,开始打击清查非法传销的行动。通过集中警力大规模集团作战,以“闪电”般的凌厉攻势,打出了声势和效果。据了解,本次行动共捣毁传销窝点429个,查获传销人员1373名。
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全局范围内调配警力,根据摸排情况,由新城、碑林分局派遣警力支援浐灞分局,莲湖分局派遣警力支援经开分局对其辖区内的传销窝点进行清查。天还未亮,所有参战民警都于凌晨四点前集合到位接受任务。六点整,五路打击清查行动同时开始。
8月11日6:40,民警敲开位于经开区某小区的23楼的一家住户,这间两室一厅的房子里竟然居住着九名男女,他们分别来自贵州、辽宁、山东等地,这就是一个打着销售化妆品当幌子的传销组织窝点。这些人由带头者,也就是所谓的“家长”带领,将自己的传销称为“连锁业”。在该住所民警搜查出一本本“传销笔记”和密密麻麻的各种“拉人秘籍”。十分钟后,该小区的另外一栋楼里也清查出一个小型的传销窝点。
8月11日7:30,行动开始一个半小时之后,在浐灞分局战区的体育馆内,已经有各组民警带回的传销人员500余名;8:10,未央分局200余名民警通过在未央区祥和居小区34栋高层住宅“地毯式”的清查,现场查获传销人员196人,缴获大量电脑、手机、银行卡及传销网络图等物品;8:15,未央分局民警将这196人全部带回调查,现场群众拍手称快……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发生因传销犯罪活动引发社会热点。和以前口耳相传的传销模式相比,当前的传销形态更加多样、更具欺骗性,受害群体也在发生变化。查获的传销者里,高智商、高学历的年轻人不在少数。他们大多怀抱发家致富的“创业理想”,始终深陷其中,甚至不惜牵连自己的亲戚朋友。
据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带回的这些传销人员,公安机关将一一问话甄别,对于非法传销团伙策划者、组织者、头目人物,将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参与人员,将联合当地政府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训诫、教育和遣返;对于窝藏、给传销组织提供住所和便利的,将依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对于不明真相的被欺骗蒙蔽的参与者,将进行批评教育,让其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早日迷途知返。
本次集中打击是西安警方为期一个月的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的开端。西安市公安局党委要求西安全市公安机关要发扬西安公安“铁军精神”,全警动员,主动出击,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手软。要在“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上下功夫,做到准确出击、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打击一批,全力创建“无传销城市”。据悉,本次集中打击行动将向社会公布传销举报电话(见链接),24小时受理群众报案求助,做到有警必出、有案必查。西安全市公安机关将以空前的力度打击传销,对非法传销活动形成高压态势,坚决把传销犯罪多发势头打下去。同时要以预防为主,组织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学校、进重点区域,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有效治理传销活动。各派出所要将预防传销活动纳入社区警务,建章立制,进行常态化管理,开展争创“无传销社区”活动,揭露传销活动害人害己本质,形成传销活动似“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
今年1至7月份,全西安市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案件41起,追缴涉案赃款6778万元,捣毁传销窝点94个,遣散1256人,解救被骗参与传销人员26名,刑事拘留153人,逮捕94人。8月4日,经开分局破获一起“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案件,涉及金额1亿余元,现场查获涉传人员档案5000余份,刑事拘留骨干分子6名,上网追逃224人。
附件:
西安市各公安分(县)局打击传销犯罪举报电话:
单位: 举报电话:
新城分局 029-83270419
碑林分局 029-86752086
莲湖分局 029-87250113
未央分局 029-86757846
雁塔分局 029-86772110
灞桥分局 029-86758132
高新分局 029-86753998/9
经开分局 029-86527000
长安分局 029-85650911
临潼分局 029-83815213
阎良分局 029-86205717
高陵分局 029-86759712
蓝田县局 029-86758800
户县县局 029-84833787
周至县局 029-87156098
站前分局 029-86753511/2
航天分局 029-81563666
沣东新城分局 029-84526850
浐灞分局 029-83622073
相关链接:
2005年,国务院第444号令《禁止传销条例》将传销活动进行了明确定位,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加了一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通过法律全面禁止了传销这种销售模式,达到一定的法定金额和情节,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2013年《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更加提升了法律层面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