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噪声污染:亟待补齐的城市环保短板 ——对城市声环境的采访调查
“以前,生活在农村,总向往城市的繁华热闹。现在,生活在城市,却又向往农村的恬静安谧。和农村相比,城市实在是太喧闹了,不仅白天吵闹,晚上也经常处在各种噪声纷扰之中,让人难得享受清静。现在我最期盼的,就是能有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8月2日,在西安市高新区从事互联网相关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
现如今,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市民生活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近日,环保部公布了《2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共收到环境问题投诉119万件,其中有关噪声的投诉52.2万件,占环境投诉总量的43.9%。同样,陕西省环保厅今年上半年接到的11266件投诉举报中,有6741件是有关噪声的投诉,占比近6成。越是大城市,噪声污染越严重,噪声污染已成为城市环境的短板。
城市噪声污染普遍
严重影响市民生活
“搅拌机的声音很大,震动也很大,让人无法休息。”家住西安市雁塔区某小区的何先生,半年来一直饱受附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的折磨。在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何先生一纸诉状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诉至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工地建筑施工噪声超过GB12523-2011《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标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做出的夜间施工许可行为违法,遂判决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败诉。
李女士的家在西安市三环沿线的一幢临街住宅楼上,她家楼下是一排商铺,排烟筒里的油烟味、空调主机彻夜的嗡嗡声让李女士难以享受一个舒适的夜晚。“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有一个原因就是看上了这里环境清净,没想到住进来后,却一点都不清净。”李女士说,她家楼下挂了至少有十几个空调主机,孩子的学习也受到很大影响,经常被吵得静不下心。“天天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感觉头都是晕的。”李女士十分苦恼。
李女士所在小区的居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可是物业公司也没办法,只能去说一说,而劝说根本不起作用,这让住在这里的居民很是失望。
何先生和李女士的遭遇绝非特例,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居民心中之痛。
建筑工地轰隆隆的施工声、邻居家的装修电钻声、楼下商铺促销循环播放的大喇叭声、广场舞的音乐声……各种各样、无处不在的噪声成了人们无法摆脱的苦恼,因为噪声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也频频见诸媒体甚至走上法庭。
治理部门有分工
噪声投诉要“找对门”
“今年上半年,全省接到投诉举报11266件,其中近六成是噪声,有6741件。”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介绍,环境噪声根据产生的源头不同,大致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4类,牵涉到环保、城管、交通、公安等多个不同主体部门,目前对各类投诉举报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和职责范围划分,属于环保部门管辖的,立即转送办理;属于其他部门的,联系相关部门移交并告知举报人;超出本级管理权限的,如涉及区域、流域环境问题申请上级介入协调处理。
“随着公众环境权益意识和环保参与意识不断提升,改善环境质量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核心诉求。每个居民应该享有‘安宁权’,当‘安宁权’受到侵犯时,可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陕西迈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晓伟认为,一个安静的环境对于家庭来说至关重要,对于小区餐饮油烟、噪声污染这种生活中常见的污染侵权行为,过去被侵权者要么忍气吞声,要么以吵吵闹闹的方式解决。而如今,通过环境诉讼可以解除环境污染困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也有类似规定。对于违反法律和条例的企业和个人均会有相应的惩处。
“新环保法中规定,环保执法可以对环境违法的企业采取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手段进行处罚。”有法学专家认为,如果在噪声污染上,也可以采取这两种方式进行处理,可能很多单位就不敢轻易违法了。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
城市居民应自觉抵制
“即使是40分贝至50分贝的噪声干扰,人们也会从熟睡状态变成半熟睡状态。噪声污染已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第二大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份报告,首次给噪声污染“定罪”。
“经济的高速发展、施工设备噪声排放指标高、企业追求工期进度、执法力量薄弱等诸多原因导致了噪声污染投诉率居高不下。”面对噪声污染的情况,西安市环保局12369投诉中心主任郑永建表示,目前,西安市环保局12369投诉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经受理,及时查办。与此同时,西安市环保局在今年6月出台了夜间施工管理办法,加强审查,提高对企业降噪措施的要求,从源头上为减少施工噪声提供制度保障。
“环保局主要负责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只要工地开工,我们的工作人员就会开展夜间巡查,此外,每周还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对投诉较多的工地进行重点检查。”郑永建表示,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违反条例的企业进行2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较之前,企业的违法成本有所提高。
“一个安静、舒适、祥和的城市声环境体现着一个现代化大都市的整体管理水平。现如今,群众权益受到损害时,懂得寻找政府寻求帮助,这是好事情。”有专家认为,针对城市噪声污染,若单凭职能部门的力量,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因此,广大市民也应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产生噪声、传播噪声的行为。例如,机动车驾驶员在市区内尽量禁鸣,文明出行;在春节等传统节日时,抵制烟花爆竹;在春夏时节,户外广场舞群体应远离社区,尽量使用小分贝外放设备,杜绝扰民现象出现等,都可以让我们身边的声环境有所改善。(陕西日报记者 马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