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16日)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2017年消费品工业优势品种销售奖励工作。
按照奖励范围,对2017年1-6月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医药生产企业的拥有国家药品正式批准文号,生产线通过新版GMP认证,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且单品种销售达到一定规模、具备一定增速的医药大品种实施奖励(同一企业拥有多个符合条件的产品可累计,进入省医药优势产品目录产品优先考虑)。同时,对陕西省工业稳增长拉动作用大的消费品重点品牌企业(不含医药)主导产品实施奖励。按照要求,企业因产品安全生产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或被有关新闻媒体曝光不得申报。企业材料必须真实,数据完整,准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奖励资格。(张雨欣 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