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16日),来自省残联的消息,为确保我省“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了《陕西省<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重点干预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实施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残疾评定等,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西安市莲湖区、神木市、安康市旬阳县为我省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
陕西省卫计委和省残联共同确定我省的孕产妇产前诊断定点机构为:西京医院、唐都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儿童残疾诊断定点机构为:西安市儿童医院、神木市医院、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安康市中心医院。
孕产妇产前筛查对象为试验区孕产妇;试验区对于产前筛查高危风险或具有直接进行产前诊断指征,并接受产前诊断的孕产妇,对其产前筛查和诊断的费用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个试验区每年为不少于400名高危孕产妇提供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补助。
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对象为试验区0-6岁儿童。试验区对于复筛阳性并接受残疾诊断的儿童,对其接受复筛和诊断的费用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个试验区每年为不少于110名的儿童提供儿童残疾复筛诊断服务补助。同时,试验区为每位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按每人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试验区每年为不少于1100名接受残疾评定的疑似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助。(记者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