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西安下发《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8月将在西安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并实施清单管理。
根据通知,将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
专项行动做到“六个一律”,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一律取消。
根据通知,将全面清理市、区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公用(国有)企业在办理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事项时,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今后,陕西省将形成全省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企业提供。
市级部门将按照“谁设定、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论证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于8月23日前将清理工作专题报告和《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底单》(含电子版)报送市编办。市编办将对市县两级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汇总整理,会同市政务中心、市法制办集中审核后,于8月31日前将清理工作专题报告和《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底单》以市行政效能革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报送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推诿塞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清理工作不彻底、事后又要求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关证明和盖章的单位或个人,要强化问责,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张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