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将“三项机制”充分运用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奖励实干者、包容失误者、惩治懈怠者,以机制引领工作,让战场成为舞台,激发干部想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信心和决心,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激情干事的干部队伍。
商州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在全市率先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跟班学习教育实施办法》《科级干部召回管理实施办法》以及《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商州区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商州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形成了集跟班教育、召回再造、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于一体,具有商州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明确7种“下”的渠道和14种“下”的情形,列出12种召回管理、11种跟班学习的情形,根据情节轻重,分类逐级实施,明确脱贫攻坚等7项重点工作排名靠前的单位,按每项工作最高10万元标准进行奖励,在干部选用上予以倾斜,细化11种容错情形,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商州区以刚性运用为关键,推行“三项机制”季度考核点评制度,把“三项机制”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总遵循,贯穿到干部选拔使用、考核监管、评优树模全过程,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数据库信息,优先提拔重用担当有为、实绩突出的一线干部42名,兑现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和移民搬迁三项重点工作奖金280万元;对6名处分期满、表现优秀、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镇办科级干部实施了容错纠错、调整重用;通过综合研判、督查考核,免去6个区直部门9名工作不力的科级干部职务,对2名镇党委书记分别实施了跟班学习和召回管理,责成11个单位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约谈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12人,用足用活机制,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凝聚起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为保证“三项机制”适用的广泛性,商州区研究制定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考勤和鼓励激励“召回”管理容错纠错制度,配套完善了村(社区)干部报酬与脱贫攻坚工作挂钩考核制度。由区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意见,所在镇(办)党委集体研究并以正式文件报区委组织部,在特殊情况下或必要时,区委组织部有权根据所掌握了解的实际情况,直接提出召回建议。区委组织部定期召开部务会议,研究审定第一书记召回人选,对召回对象实施停职召回,并报请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符合鼓励激励机制的,在干部任用和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召回”管理的,对其个人及原选派单位进行全区通报;符合容错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宽容。区上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建立召回第一书记人选工作台账,突出“能者上、干着容、庸者下”的用人导向,提振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