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4月6日至5月7日,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对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于2017年8月22日向西安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主持,督察组组长宋昌斌通报督察意见,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作表态发言。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张道宏出席反馈会并讲话。督察组副组长张智华、省督察办和督察组有关人员、西安市市级有关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西安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生态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2013年以来,西安市先后出台或修订了《西安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一系列环保法规文件。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对16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实施治污减霾、秦岭保护、“八水绕长安”等重大生态工程,着力打造绿色之城、生态之城。
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西安市政府今年出台《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办法)》。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1.4亿元,拆改燃煤锅炉1544台,削减燃煤230万吨,13.5万户居民改用清洁能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0.3万辆。推行“河长制”,如期完成《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7大项55个污染防治项目,启动新一轮9大项220个污染防治项目。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7座,处理能力达261万吨/日,处理率达95.8%。推动涝河渼陂湖、斗门水库(昆明池)等一批重大生态项目建设。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秦岭违法建筑的重要批示,完成212栋违法建筑整治,恢复农地、林地145.06亩,秦岭北麓西安段矿权较2014年初减少60.7%,完成2015年以来环保检查发现的513项环境问题整改。
督察组进驻期间,西安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交办的556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关停取缔企业252家,限产停产145家,责令限期整改397家,立案处罚52家,罚款216.3万元,约谈98人,问责289人,司法机关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人。
督察指出,西安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督察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与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一些领导同志绿色发展理念还需提升,压力传导层层衰减、工作统筹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是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中央及我省决策部署不严格。
督察谈话中,个别领导同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缺乏清醒认识。多数市级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对西安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掌握不够全面,对《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办法)》具体内容还不清楚。
西安市在省上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出台《关于加快城建PPP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将“禁土”时段缩短到当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范围扩大到全部城建PPP项目,违规审批渣土运输项目42个。
2014年以来,西安市违规建设燃煤锅炉5台。2015年应关闭28个采矿点,督察组进驻后,仍有24家未注销采矿证等相关证照。西咸新区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仍有预制混凝土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要求停工。
二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西安市秦岭办和国土、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区县履职不到位,对媒体多次报道的秦岭北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无序开采等问题,检查不够、执法不严、监管缺失。市商务局、工商局对散煤用量底数不清,2014年至2015年对抽检不合格的清洁煤经营户和不合格煤炭未进行处理。市城管局在油烟治理方面监管不力,目前尚有1712家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占比27.1%。
西安市污水处理规划建设不到位,2016年底前应完成14项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有3项未按期完成。部分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环评执行不到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鄠邑区光明格法玻璃厂年产35万重箱平拉格法平板玻璃生产线落后产能未按要求淘汰,被多次督办,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扩产到年产98万重箱,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由原来的140吨增加到392吨,且督察期间仍在违法生产。
三是部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在一些行业和地方落实不力,监管缺失,2016年空气质量出现下滑,排名落入全国“后十”,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督察中发现,施工工地管理、道路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燃煤污染、锅炉拆改、散煤治理等问题突出。城乡接合部、西咸新区部分区域仍存在一些小塑料加工、小冶炼、小化工等黑作坊,无相关证照,污染严重。
水污染治理力度还需加大。2017年一季度,渭河西安段干支流16个监测断面中有9个为劣Ⅴ类。每天约有10万吨污水直排渭河,皂氵河、临河、新河、潏河、沣河、漕运明渠等沿线也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李家河水源地3月份监测数据显示总氮、化学需氧量超标,黑河水源地准保护区内马鞍桥项目仍未关闭,西咸新区沣氵地下水源地锰超标,秦岭沿线污水处理站部分运行不正常,有的配套管网未建设。
秦岭保护和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环保部遥感监测发现,秦岭西安段54处采矿点中,仍有部分采矿点恢复治理未完成。同时,畜禽养殖行业监管缺失,小散养殖污染难以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不规范,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对辖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监督缺失;医疗废物超期贮存现象普遍,部分医疗废水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缓慢,部分地区长期存在生活垃圾焚烧、随意倾倒问题。
督察强调,西安市委、市政府应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省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
张道宏在肯定西安市生态环保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求西安市各级各部门正视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时间节点,强化执法检查,严肃责任追究,有力有序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系统谋划,标本兼治,努力推动西安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省前列。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西安市委、市政府处理。
西安市城六区党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列席会议,其他各区县党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记者 康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