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通知称,2017年9月1日后发生的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药品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更新前,由参保患者按原有政策先行支付结算,而后根据要求由各单位医保专干报送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报销;系统更新后,即可开展即时结算业务,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待遇。(陈哲 记者 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