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后,铜川市委、市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整改促治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针对“环境保护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铜川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铜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形成了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部署开展了“聚焦主责、助力发展”纪律督查行动,成立了2个专项执纪督查组,认真开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纪律督查,对移交的33起有关生态环保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已结案25起,党纪处分1人,约谈提醒27人。
针对“关中地区燃煤总量居高不下、大气环境形势严峻”的问题,铜川市坚持铁腕施治,铁面执法,把铁腕治霾作为今年铜川市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抓,每月召开1次铁腕治霾工作组会议,持续推进铁腕治霾“1+7”方案的落实;要求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华能照金电厂、锦阳电厂在设计、建设、运行中严格执行国家超低排放标准。截至7月底,铜川市收获优良天数125天,同比增加7天,PM10、PM2.5同比下降1.0%和1.8%。
针对“耀州区采石场较2013年数量增加面扩大”的问题,铜川市制定印发了《渭北“旱腰带”铜川区域生态环境整改实施方案》,对辖区采石场进行了全面专项整治,要求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一律不得生产,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关闭拆除;对确定关闭的12家采石矿山已注销采矿许可证9家;查处非法采石作业4起,查扣挖掘采石机械11台;耀州区一、二、三道沟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已启动,总投资1.91亿元。
针对“未按要求对涉水小企业淘汰情况组织排查、淘汰力度不大”的问题,铜川市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在“散乱污”企业摸底时,重点对涉水污染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油、电镀、农药等10类小企业和皂素、冶金、果汁3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重污染生产项目(简称“10+3”小企业)进行摸底统计。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18件环保信访问题,铜川市已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督察组进行汇报,并对处理结果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18件信访问题已办结16件,2件正在整改之中。(记者 康传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