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要依法依规彻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水小企业。三秦都市报记者昨日了解到,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环保厅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是落实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完成好中央环保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全省安排部署了不符合产业政策“10+3”淘汰类企业的排查摸底和取缔工作。今年排查摸底的9户企业已在8月底前被全部取缔。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10+3”企业(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10类和皂素、选冶、果汁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重污染生产项目),全省今年排查摸底出“10+3”企业9户,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取缔。分别是韩城市龙门镇窦博焦油存储加工点、新城办李安焦油存储加工点、通用机械公司电镀生产线;西安市鄠邑区户县秦丰棉织厂;铜川市王益区陕西华银石化物资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宝鸡市陈仓区宝鸡市畅兴商贸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市永林纸业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汉中市大庆纸业有限公司、汉中市艺达纸制品厂。
与此同时,责任单位对“回头望”的2016年取缔的“10+3”31户企业和今年取缔的9户企业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发现复工复产公众可拨打监督电话12369进行举报。(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