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年底前完成。
宝鸡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喷涂的公务用车标识。
醒目的“公务用车”标识,还附有监督电话。记者10月18日从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宝鸡将完成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标识喷涂工作,所有车改保留的编制车辆将统一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由平台对车辆运行状态实行全程实时监管。哪些车辆是公务用车?今后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出来。
公务用车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喷涂统一标识
10月18日,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宝鸡市就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标识化管理制定了《宝鸡市推进公务用车“两化”管理实施方案》,以县区和市级机关为单位,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并给所有车改保留的编制车辆统一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由平台对车辆运行状态实行全程实时监管。平台将实现对公务车辆运行轨迹、所处位置、行进时速、实时油耗等状态随时监督,具有运行轨迹回放、出行信息查询、车辆行程监控、数据统计分析、财务费用结算等管理功能。
公务用车将喷涂统一的“公务用车”标识,标识喷涂在正、副驾驶车门正中位置,深色车辆喷涂白色标识,浅色车辆喷涂黑色标识,宝鸡市级机关的公务用车标识由“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字样和监督电话号码两部分组成。宝鸡各县区公务用车标识由各县区参照宝鸡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标识设计制作,报宝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执法执勤用车(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司法等),有行业统一规定标识样式的,按行业规定标识喷涂图案;没有统一规定行业标识样式的,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宝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机要、应急、调研、通勤、老干部服务、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非参公事业单位待车改后保留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将纳入管理范围。
年底前完成公务用车信息化标识化工作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年底前,这项工作将实施完成。宝鸡各县区根据此方案制定出具体的“两化”工作计划,于2017年10月底前报宝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2017年12月底前实施完毕。宝鸡市级机关公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车辆标识喷涂工作由宝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统一安排,分批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非参公事业单位自收到车改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加装和标识喷涂工作,新增或更新车辆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宝鸡公务用车“两化”工作完成后,宝鸡各县区,宝鸡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对喷涂标识不得擅自更改、损坏,在日常使用中确有磨损、污染的,应及时联系进行修补或重新喷涂。宝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宝鸡全市公务用车标识“两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推诿塞责、敷衍应付、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并予以通报和曝光。(记者 鲁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