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8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2020年)》正式下发,到2020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将全面落实,城乡困难残疾人家庭住房基本得到解决。农村困难残疾人全面实现脱贫,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社会平均水平。
目前,西安市共有各类残疾人57.8万人,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有21万人,其中涉农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数10393名。“十三五”时期,西安市残疾人事业将以加快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重点,聚焦残疾儿童少年、偏远地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健全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改善残疾人民生。
根据《纲要》,西安市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给予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的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并可根据残疾人家庭情况适当延长。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给予优惠照顾;有线(数字)电视维修费酌情减免。对残疾人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给予免费。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
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对0岁-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辅具适配和康复训练;提高7岁-1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残疾少年康复救助标准。对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在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方面,将城镇中等收入以下的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受理、优先轮候,在楼层、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根据其经济条件,给予租金减免优惠。对无能力自建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残疾人家庭,由各区县政府帮助每户建40平方米-60平方米的安全住房,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此外,西安市将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张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