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厅日前印发《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规范了各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
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陕西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主要有3项,一是贫困户脱贫: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居民生活用水量达到每人每天20升以上,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二是贫困村退出:行政村内全部农户生活用水达到饮水安全标准;三是贫困县摘帽:全县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不低于90%。
《指导意见》规定,陕西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发力、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县级对标自查、市级核查评定、省级抽查审核”的方式实施。县级具体负责贫困户脱贫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市级主要负责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省级着重负责贫困县摘帽饮水安全达标市级认定意见的抽查审核,确保省负总责有紧迫感清清楚楚,市县落实有责任感实实在在,贫困户有获得感明明白白,全面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总体战。(记者 卢新智 通讯员 刘艳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