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城区法院韩森寨法庭成功调解结案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原告当庭拿到1.4万元补助款,医患双方握手言和。
经审理查明,2013年,原告马某劳作时不慎被砖块砸伤右手掌,并未及时进行治疗,伤口自行愈合后,右手掌撑骨外侧有肿包。2014年中旬,原告到被告某医院处进行手术治疗,出院后发现右手小拇指不能弯曲,先后在被告处进行了四次住院手术治疗,2016年出院时仍被诊断为“右手第五掌指关节僵硬,右小指伸肌腱粘连”。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存在过失,要求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并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数次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0250元。庭审中,原告的主治医生阐明自己在诊疗行为中并无过错,但表示医院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原告一定的补助。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韩森寨法庭多次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完善调解方案。最终,原告表示愿意放弃鉴定,接受被告提出的调解方案。被告当庭给付原告1.4万元补助款,双方握手言和。(金明刚 李怡松 郭瑞)